湖南女子学院一般资产处置流程
日期:2016-10-17 00:00:00  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994

湖南女子学院一般资产处置流程

 

使用部门提交处置申请报告

附:《湖南女子学院资产处置审批表》

技术鉴定意见(使用部门提供)

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

教务处负责人及其分管院领导签字(教学仪器设备)

资产管理处签署初审意见

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签字

财务处负责人签字

资产管理分管院领导签字(一次性处置账面价值1万元以上)

院长签字(单项价值10万元以上,批量价值100万元以上)

资产管理处组织实物处理,处置收入交财务处(管理部门、审计处、纪检监察处人员参与)

资产管理处、财务处同时销账


 

说明

1、          《湖南女子学院资产处置审批表》请到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填写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  使用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申请,需经专业技术鉴定并出具书面意见或专题报告,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交资产管理处审核。

3、          报废、报损、转让、捐赠的资产要分开填报。

4、          固定资产、低值易耗品要分开填报。

5、          家具入室管理后,凡类别为家具的需在家具编号栏填写家具的编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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